现将2025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1.2023年以前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名单见附件1),2.2024年度新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3.已通过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的单位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4.同时建有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价,只参加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价,二、评价内容根据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重点评价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建设运行情况,2.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3.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取消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资格,取消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资格,将签字、盖章的绩效自评报告胶印成册2份(区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各1份)提交区级科技管理部门,(二)时间安排1.参评单位填报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8:00-7月16日17:30,2.区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8:00-7月18日17:30,五、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平台管理科:027-60896562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附件:1.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参评名单2.鄂州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