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提供服务向构建创新创业生态转变,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科〔2025〕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孵化器主管部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6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孵化器(以下称部级孵化器),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六条标准级孵化器实行达标认定,配备较强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近两年每年服务的细分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不少于30家,第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孵化器认定工作,支撑科技型企业培育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二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在孵化器发展规划、用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第二十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孵化器绩效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