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事业单位申报、实地核查、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决定继续认定桂林泊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升辉旅游景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桂林市秀峰区就业见习基地”,其享受见习补贴政策的有效期为2025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4日,二、因桂林博学教育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决定取消其“桂林市秀峰区就业见习基地”资格,自2025年5月25日起,该单位不再享受见习补贴政策,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19日起至5月23日止,公示期内若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送达桂林市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监督电话0773-2822185,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