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空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关于你社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同意你社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注销事项(一)旅行社名称:惠州市空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二)许可证编号:L-GD-100972(三)法定代表人:饶元红二、要求事项接通知后,请将申请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以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等相关材料递交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