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1〕3号)和《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粮食生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61号)文件,经各稻麦复种(种麦部分)主体申报,当地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审核、公示无异议上报稻麦复种(种麦部分)种植主体56家、实际种植面积9262.0051亩,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可享受2025年度稻麦复种(种麦部分)种植直接补贴主体56家,补助面积8371.36亩,拟补助资金1674272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唐有全89600611、13516871124,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3日2025年度淳安县稻麦复种(种麦部分)种植直接补贴拟补资金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