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企业线上自营销售,投入平台资源支持辖区内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企业提高销售额,扶持标准:(一)奖励类别企业类型扶持力度增长奖零售1档:3月、4月单月线上销售额超过2000万,2档:3月、4月单月线上销售额超过1000万,3档:3月、4月单月线上销售额超过200万,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1档:3月、4月单月线上销售额超过100万,2档:3月、4月单月线上销售额超过50万,3档:3月、4月单月线上销售额超过10万,3月、4月投入平台资源支持辖区内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企业提高销售额,符合本细则第(三)款的企业提供2021、2022年1-4月销售数据(按月)与2022年3月、4月平台投入数据及佐证材料,四、审核流程(一)申请材料提交阶段(2022年5月24日-6月15日)(二)申请材料复核阶段(2022年6月16日-6月21日):接收申请材料后,(三)销售数据外部审核阶段(2022年6月22日-6月29日):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外部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评审,(四)对外公示及拨款(2022年6月29日-7月5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业评审意见,(二)申请材料受理截至2022年6月15日,附件:收款账户说明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24日附件:1.附件:收款账户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