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优势特色新材料新产品市场供给力度,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我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符合《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的新材料,以及直接使用该新材料生产的新产品,(二)推荐《产业分类》新材料目录范围外的新材料及新产品,二、申报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申报材料(一)《福建省新材料新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四、申报方式(一)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新材料新产品征集工作,(二)各地工信部门应认真核实企业申报内容,并附新材料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三)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新材料新产品进行评审,五、有关事项(一)新材料新产品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二)征集通过的新材料新产品将在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展示推介,(四)对列入推广目录的新材料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