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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2-05-24
各区、县(市)住建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2〕122号,2.申报平台: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3.各区、县(市)住建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及上报工作(审核操作办法详见《评审通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9日,各区、县(市)住建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1日,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1.申报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向所属区、县(市)主管部门(地址详见附件3)提交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4份)并放入资料袋中,申报人员业绩佐证材料全部上传至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2.各区、县(市)住建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汇总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后,将纸质材料与“评审委托书”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各1份)于8月15日前一并报送市建委职改办,2.各企业要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3.各区、县(市)住建部门要合理组织辖区企业的申报管理,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pdf附件3:各区、县(市)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材料接收地址.docx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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