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创业导师的通知》(宁人社〔2025〕28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业导师征集对象和条件(一)征集对象1.大中专院校、研究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副高以上职称人员,3.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4.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5.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市场管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6.其他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相关人员,4.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二、创业导师工作职责(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三、选聘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福鼎市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四、工作要求(一)请各乡镇、街道面向创业培训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机构、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征集创业导师,于6月30日前将《福鼎市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和《福鼎市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市人社局,协会、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及个人按行业(专业)推荐创业导师人选,于6月30日前将《福鼎市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1)报送市人社局,联系方式:福鼎市人社局就业股邮箱:fdrsj001@163.com电话:7855626附件:1.福鼎市创业导师申请表2.福鼎市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