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名工作通知》)要求,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征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候选人应当是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三)各有关单位应在征求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严格审核候选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四)各有关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相关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二、奖项类别和名额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名2025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数额不超过2人,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总数不超过2项,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数额不限,各有关单位应按照以下限额申报:(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个单位申报数额不超过1人;(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个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1项;(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个单位申报数额不超过1项,三、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一)申报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提名工作通知》规定的有关要求和条件,不存在《提名工作通知》中规定的不得提名的情况,(三)申报项目(人选)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或者技术发明取得重大创新、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不受前述第(二)条限制,四、报送材料(一)纸质版推荐函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三)推荐函、提名书(不包括附件材料)、《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的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大小不超过20M,(二)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提名书中的提名意见部分无须填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四)报送的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需要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原定密机关、单位出具申报材料保密审查意见,明确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已脱密,(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意见;按照《提名工作通知》《提名工作手册》规定的公示内容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此两项工作可与材料报送工作同步进行,征求意见和公示情况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