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度奉化区农房改造实施村奖励补助资金通知》(奉农〔2020〕146号)、宁波市奉化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2020年度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我区确定的莼湖街道章胡村等18个行政村(风景线)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经项目所在镇(街道)验收通过,宁波市奉化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报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审议确定拨付2020年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结余补助资金,预拨资金超过可享受补助资金的收回预拨补助资金调剂用于2021年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预拨资金的原则,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农〔2021〕181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度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2021〕268号)文件精神,确定了2021年度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18个,计划安排项目补助资金2600万元,上述两项资金合计,从2021年年初预算农村住房改造拆旧建新补助项目中调剂解决,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具体分配详见附件),现将本次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附件:1.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docx2.2020年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结余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3.2021年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预拨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