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3〕18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发〔2023〕116号)等文件要求,拟在盐湖区实施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面向盐湖区公开选择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及资格:1、申请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经营地在盐湖区,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托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接受托管工作要求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定,二、报名资料:1、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承担运城市盐湖区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报名申请书,三、报名地点: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西楼四楼418室)联系人:卫武军续国林联系电话:2278281运城市盐湖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