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少量无组织废气在车间内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5)喷砂、喷锌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防腐车间内调漆、喷漆及烘干未收集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监管,厂区废水总排口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排放浓度值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