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闽源人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建委发〔2022〕2号):“32.享受购房补助,对新引进医疗卫生、教育以及重点发展产业的相关企业实用型人才,承诺在我县服务5年(含)以上(医疗卫生人才不含规培时间)且在建宁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给予实用型一类人才20万元,实用型二类人才10万元购房补助款……”,现将建宁县教育系统实用型二类人才购房补助拟领取岗位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及专业补助标准备注黄文杰建宁县第一中学南京理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实用型二类人才购房补助标准10万元,购房补助第1年补助50%,从第6年起,每1年补助10%,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如对拟补助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教育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3982362,建宁县教育局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