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王欣贺女1999-07精神二级李遂镇2尹新生男1966-06精神二级牛栏山地区3富德香女1944-11肢体一级北小营镇4直正保男1945-03视力二级牛栏山地区5崔井珍女1943-10肢体二级旺泉街道6孙向民男1972-01肢体三级石园街道7唐颖女1975-12肢体四级光明街道8孙云启男1949-10肢体一级胜利街道9马桂英女1967-02肢体三级仁和地区10赵长荣女1956-02肢体二级赵全营镇11李书棉女1941-06肢体三级赵全营镇12董克义男1941-10肢体二级赵全营镇13朱景福男1954-08肢体三级南法信地区14张庆胜男1976-01肢体三级张镇15付桂敏女1949-01肢体二级大孙各庄镇16马洪江男1959-06肢体三级龙湾屯镇17李其伶男1953-12肢体四级李桥镇18吴士新男1949-01肢体三级杨镇地区19张华男1974-03肢体三级杨镇地区20吕凤荣女1934-01肢体二级木林镇21刘沛银男1959-12肢体三级北石槽镇22董玉红女1967-10精神三级李桥镇(居住地)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