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市院合作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农〔2023〕80号)、《关于开展市院合作项目第二批展示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富农〔2024〕32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将“刘福增”等5个主体列为市院合作项目第二批展示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0571-89524158、0571-89524107附件:市院合作项目第二批展示示范基地项目拟立项汇总表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1日附件:市院合作项目第二批展示示范基地项目拟立项汇总表序号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址计划建设内容计划示范规模计划投入金额(万元)计划补助金额(万元)1刘福增鹿山街道汤家埠村茄果类蔬菜连作障碍综合防控技术展示示范10亩以上842杭州小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银湖街道大庄村10亩以上843杭州富阳仙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登镇仙里村10亩以上844杭州富阳学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新登镇潘堰村5亩以上425杭州富阳盛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灵桥镇外沙村10亩以上84合计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