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含主平台片区)管理机构,现就组织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一)请主平台开发公司根据《汕尾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1)的内容,(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按照《汕尾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细则》(见附件1)有关内容,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片区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省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四)项目评审入库及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初审工作,(五)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1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六份,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13日(联系人:工业园区科周韦岐3389792)附件:1.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