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文华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25〕279号)要求,2025年6月12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剧(节)目和评论文章进行了评审,我省拟推荐云南省京剧院创作京剧《团圆之后》、云南省话剧院创作话剧《澜沧水长》、云南省杂技团有限公司创作杂技剧《野象谷》参评第十八届文华剧目奖,拟推荐云南演艺股份有限公司创作舞蹈《太平有象》,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滇池学院创作舞蹈《大青树》,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创作舞蹈《嘎尺·那洒》,临沧市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创作舞蹈《我是谁》参评第十八届文华节目奖,拟推荐云南艺术学院方冠男撰写评论文章《技·艺·人:关于杂技剧〈聂耳的无声惊叹〉》、昆明舞蹈家协会张国忠撰写评论文章《民族舞蹈与时代精神结合的典范—舞剧〈幸福花山〉当代价值探究》参评第十八届文华评论奖,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19日,请以书面方式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678号邮政编码:650302联系电话:0871—64608324电子邮箱:11163516@qq.com特此公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