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高企”)认定及重新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启动,尚未取得国家级高企资格或国家级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企业,(二)2022年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2025年国家级高企证书资格到期的应重新认定企业(注:若重新认定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的,二、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计划安排两批次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受理工作,(一)第一批申报对象为本年度国家级高企证书资格到期的应重新认定企业以及符合国家级高企认定条件的其他企业,(二)第二批申报对象为符合国家级高企认定条件且未参与第一批申报的企业,特别提醒:1.上述申报截止时间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系统提交为准,三、申报程序(一)申报系统登录与填报1.企业应按《工作指引》中第二点“认定程序”第(三)条“提交材料”中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入国家级高企认定系统后按要求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2025年度国家级高企认定中介机构推荐名单可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sti.xm.gov.cn)及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以下简称“市高新协会”)网站(www.xmhta.com)通知公告中查询,(二)原经济特区内(思明区、湖里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且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企的,由其承担我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的培训、辅导、咨询及受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并在约定的时间将系统导出申报材料初稿及其他附件送至市高新协会享受免费辅导修正服务,附件:1.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25年版)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指南3.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系统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范本(2025年版)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