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修订《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意见的公告区管委会已于2025年1月6日印发《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实际,我局再次牵头新修订了《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现根据有关要求,对《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进行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662-3823626,附件:《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2025.6.5.doc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