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农业经营主体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70号)和《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规范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三、补助资金来源、方式及标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至我区的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一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四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监督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建立经营主体申报和补助等档案资料,七、资料提交申报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填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明细及绩效目标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申报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承诺书》(《方案》附件1-4)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八、其他事项请各镇(街)积极发动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