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59号)、《关于瓮安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瓮乡振领立复〔2025〕1号)、《关于瓮安县2025年省级衔接资金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立项的批复》(瓮乡振领立复〔2025〕2号)、《关于瓮安县2025年衔接资金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瓮乡振领复〔2025〕1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瓮安县2025年6月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公示汇总表》予以公示,涉及3647人,金额182.35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1.监督举报电话123452.瓮安县农业农村局0854-2621253附件:瓮安县2025年6月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公示汇总表.xlsx瓮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