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琼工信安环〔2025〕156号各市、县、自治县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20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223号),为完成本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察对象我省列入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计划的58家企业,三、工作安排本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由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厅将派出工作组对现场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并做好现场监察准备工作,(二)现场监察阶段:6月23日-7月18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市县工信主管部门联合综合执法部门,由我厅将本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汇总形成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各部门第一时间将监察任务通知到企业,(二)各被监察企业要严格按照节能监察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至市县工信主管部门,附件:1.海南省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2.炼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3.乙烯、苯乙烯和聚丙烯行业监察手册4.对二甲苯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5.合成氨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6.尿素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7.制浆造纸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8.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工作手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方式:0898-65239275)附件1.海南省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附件2.炼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3.乙烯、苯乙烯和聚丙烯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4.对二甲苯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5.合成氨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6.尿素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7.制浆造纸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附件8.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