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79号),现下达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高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5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3〕15号)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用于在全校范围内普遍提高人员薪酬待遇,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二、请各有关高校对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将绩效目标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三、此项资金所列2025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050205-高等教育”,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1,附件1: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附件2: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2025年5月23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