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二)农村供水问题:1.管水单位未及时开展维修维护,因检修等停水时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2.公布的服务电话多次拨打不能接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或服务态度恶劣,3.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提供的水量、水压、水质等不符合标准,5.农村供水工程和饮用水源被破坏,未采取补救措施影响供水,7.农村供水工程质量不合格,(三)移民领域问题:1.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应核未核、不符合条件、未进行公告公示等问题,3.发放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四)水利工程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1.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建成后供水不正常、灌溉用水不保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用水,2.导致实际施工单位资质不足、技术能力差、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3.导致建设资金被层层盘剥,施工单位为压缩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4.导致施工组织混乱、现场管理失控,纠纷频发,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5.导致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三、其他事项(一)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