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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做好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2025-06-09
1.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以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时间为准,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以发票(或收入凭证)时间为准,1.对支持期限内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申请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业绩奖励,具体档次及标准见下表:业务额(万美元)最高补助金额(万元)10000(含)以上1008000(含)-10000806000(含)-8000603000(含)-6000401000(含)-300020100(含)-10001050(含)-10052.对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1.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1)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复印件):①提供支持期限内本单位服务贸易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5份涉外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银行出具的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其它涉外服务合同、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应随时备查,②提供支持期限内全部涉外服务合同(或协议)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银行出具的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以及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1)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复印件):①提供支持期限服务外包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其他服务外包合同及发票(或收入凭证)应随时备查,②提供支持期限内全部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和发票(或收入凭证),3.申请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认证、认定荣誉称号(范围见附6)的企业或园区需提供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情况明细表(附4/附5),五、有关要求1.企业(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1.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书2.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3.企业在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4.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情况明细表5.企业获得相关认证情况明细表6.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国际认证及认定荣誉称号海珠区科工商信局2025年6月9日(联系电话:区科工商信局:3407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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