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财科教〔2021〕114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部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于2025年7月7日前在“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报链接:https://czbt.czt.gd.gov.cn/#/home)填报,并按照要求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025年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申请表.pdf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6月10日(信息来源:产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