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2025年6月4日第1/2025号商事服务局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管理,第二条适用范围合作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四条权属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第五条项目设计规范与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须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垂直投影不应突破建筑物屋顶范围,第八条建设资质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企业(向项目业主和场地业主提供业务咨询、勘察设计、安装及运维等专业化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电力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第十条安全责任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建筑主体的业主承担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安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施工和安全管理时,并遵循以下要求:(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需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依托建筑物及设施承载增加引起的风险,第十二条签订施工合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五)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应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体系和监控管理平台,第十四条项目隐患排查和整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相关方按照产权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