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情况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根据《关于公布市本级权责目录清单(2023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包府发〔2023〕22号)及《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结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信息综合评价结果,2025年1-3月,市工信局共监督检查企业7户,其中A级4户,B级3户,未发生行政处罚,未发现企业失信行为,总体信用良好,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