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入开展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工作的要求,东莞市委金融办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组织金融英才研修计划、金融专才培训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二、申报条件(一)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须在广东省内举办,(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社会组织(包括金融企业、高等院校、管理咨询机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包括但不限于研修项目管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四)具有承办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源和条件的证明材料,(五)2024年年度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共建申请书、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计划书(附件1、2),如申报名称与申报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五、收件要求、地址及截止时间(一)收件要求参与机构须按“四、参与遴选机构须提供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材料,并在封面上注明:参加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遴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须按“三、参与遴选机构须提供材料清单”所列顺序编号,用“单位名称+参加金融人才培养提升项目遴选”命名,(三)结果通知:评审会后对评估、遴选通过的共建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名单予以公告,七、其他事项(一)经我办集中评估、遴选通过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未来三年取消相关机构同类项目承办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