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2〕28号)、《关于印发<诸暨市2024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诸香榧发展办〔2024〕1号)文件精神,支持各级香榧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香榧评审抽检、香榧品牌推荐和评比、香榧产业提升等活动,现经主体申报、所在镇乡(街道)初审核算、市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相关政策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6月10日,公示时间5天,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89099715(市财政局)87113456附表:诸暨市2024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香榧品牌宣传政策补助清单诸暨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6日附表:诸暨市2024年度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香榧品牌宣传政策补助清单序号名称政策条款核定财政补助(元)1浙江省香榧产业协会香榧品牌宣传276400合计27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