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及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4〕8号,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的系列信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创新人才贷”等,2.“粤科专项贷”产品应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关键研发设备、核心研发人员、自主知识产权等提供信贷支持,(二)产品类型“粤科专项贷”产品由银行机构根据业务开展计划自愿申报,明确贷款用于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展自主技术研发活动提供信贷支持的产品,为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园区和科技型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孵化育成或密切相关的科技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产品,明确贷款用于创新人才发展、科技创新主体为技术人员提供员工激励或服务的产品,明确贷款用于为科技创新主体因开展其他特定创新活动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信贷支持的产品,三、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以下条目准备并顺序装订成册:(一)广东省“粤科专项贷”产品申报表,四、征集结果运用省科技厅将组织科技金融专家、科技企业代表、银行机构主管部门等对征集到的科技信贷产品进行评审,相关产品的发布银行视为《通知》中“粤科专项贷”的合作银行,提交广东省“粤科专项贷”产品申报表(附件)及相关书面申报资料一式1份,020-87683149附件:1.广东省“粤科专项贷”产品申报表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科技厅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