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5〕51号)要求,(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3)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二、组织推荐要求1.请区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经发办、太科园管理办经发办、各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各科技园区、各相关区属国控公司等单位(部门)广泛摸排,组织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请将《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瞪羚贷”专属优惠政策,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钱庆庆联系电话:81890892附件: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和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2025年6月4日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