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省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范围我省现行及在编共27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附件1),二、复审程序(一)前期准备,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复审原则本着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4)核心内容不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标准建议修订:(1)部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与上级标准重复或矛盾、不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等,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精心拟定标准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复审专家不应少于7人,(三)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填写《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表》(附件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结论汇总表》(附件3),62871562附件:1.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项目分类清单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表3.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结论汇总表2025年5月29日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项目分类清单.xls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表.doc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复审工作结论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