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供发〔2024〕35号)文件要求,要求将服务主体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经过“服务主体申请、县级评审、市级复核、省级备案”程序,选定泰兴市苏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兴市惠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作为2025年泰兴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向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监督电话:0523-87633636泰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