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内容合作开展宁波地区2025-2026年度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质或者项目负责人资质,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违反《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被清退的,4.项目合作协议仅限我市考古机构与合作单位双方签订,电话:0574-8388257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180号附件:1.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2.宁波地区2025-2026年度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申请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5月19日附件1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管理,按合作协议参与我市抢救性考古项目的单位,市考古机构负责合作单位的资格初审、具体考古项目的合作开展、年度考评及日常管理等职责,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三)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质或者项目负责人资质,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质或者项目负责人资质,第十条【项目数额】合作单位可以同时申请开展配合工程建设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和勘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