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园区、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精神,遴选一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予以支持,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武新管〔2025〕5号)、《东湖高新区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实施办法》(武新管〔2025〕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第一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经前期区内各相关部门、园区及专家研讨,2025年第一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主要面向光电子信息产业,三、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各任务均可由单个企业或由企业组建联合体申报,(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区级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同一投资内容不得在区级专项项目中多次、多头申报,(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模版编制《2025年东湖高新区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各受理园区负责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综合评估,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专项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2025年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第一批)任务指南附件2:2025年东湖高新区产业集群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联系人:企服局叶科长67886133(受理园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