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文件精神,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现场查验及综合评估后,海宁康来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零售药店和海宁德瑞口腔门诊部等3家医疗机构(详见附件)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向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市医保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联系电话:8763935787639371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邮编:314400),特此公示,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6月3日附件:评审结果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序号申请单位名称地址1海宁康来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新民路41号2海宁康爱多大药房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胜利村东湖家苑三区5幢7号3海宁德瑞口腔门诊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宗南路291号、293号4海宁弘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士中西医结合诊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天鸿生活广场157室5海宁弘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辛江诊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991-3号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