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三、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经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并认定的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首次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贴,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注册(认定)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奖励适用于全市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