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下达阳江市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的相关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后补助条件和标准(一)本市单位挖掘培育地理标志,通过后补助形式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二)本市单位挖掘培育地理标志,通过后补助形式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三)本市单位挖掘培育地理标志,通过后补助形式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本市单位自行挖掘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并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填写《阳江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发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5年6月1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科308室,市市场监管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五、申报咨询联系人:李灵芝、陈丹(阳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附件:阳江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后补助申请表.wps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