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2022年12月印发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关于促进新型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新型离岸贸易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南沙区关于促进新型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广州市南沙区“新型离岸贸易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1.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2日,意见和建议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要求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2.意见反馈途径:请将意见和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箱:nsqswj@gz.gov.cn,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特此公告,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关于促进新型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2.广州市南沙区“新型离岸贸易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稿)3.公众意见反馈表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