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附件:2025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2025年5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2025年海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为推动实施全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工作,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一)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本细则所指申请人,本细则所称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本细则所称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所在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三、补贴资金管理、申报、审核及发放流程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按照中央和地方9:1比例共担,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情况全面摸底,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指导市县相关部门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实施绩效管理和监督,四、绩效管理与监督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各市县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情况(格式详见附表2、3、4)和绩效评价一同上报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