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珠府〔2012〕1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香洲区全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补助经费发放规则的通知》(珠香卫计〔2018〕8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医师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在我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为公共卫生医师(医师资格为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只对第一执业地点进行补助,经审核,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公卫医师有23名,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及时联系香洲区卫生健康局:2516310,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附件:2024年香洲区公共卫生医师补助经费发放统计表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6月3日附件:2024年香洲区公共卫生医师补助经费发放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