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30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为加快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遂府办规〔2025〕4号),进一步明确工业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方式等内容,一、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一)支持范围,就近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万元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实施定向采购激励,当年获得省市工业资金支持的企业在项目不重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支持市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办、指导或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供需对接活动,三、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一)支持范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获得中央、省补助的项目不重复支持),直接给纳入2025年市政府重点项目清单中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承担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申报通知,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根据要求在辖区内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三年内不得申报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