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2025年5月26日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认定是指对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相应标准的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评定是指申请人未直接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相应标准,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和人才评定标准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另行制定,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和统筹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高层次人才认定,配合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申请人向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公示人选由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申请人向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人选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按《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以下简称“江人社发〔2020〕32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