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现就做好2025年江苏瞪羚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和推荐条件1.定量指标: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3)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4)注册时间不早于2015年,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备注:2021-2024年复合增长率=二、工作要求1.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组织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常州经开区科促局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常州经开区科促局将《江苏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1份、《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2份,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