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东莞市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增资扩产贷款贴息资助、创新载体建设奖励、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示范应用资助、公共服务平台资助5个方面,申报企业、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资金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选择对应栏目(共有“增资扩产贷款贴息资助项目资金申请、示范应用资助项目资金申请、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项目资金申请、创新载体建设奖励项目资金申请、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项目资金申请”这5个栏目),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形式预审后,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形式预审后,直接由市发展改革局线上申报资料进行预受理,以平台短信通知的方式提醒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可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市发展改革局接收到纸质材料后,市发展改革局形成拟资助计划并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市发展改革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拟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四、其他说明(一)资金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联系方式(一)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市发展改革局产业发展科,附件:1.新型储能专项资金申报相关工作指引.pdf2.增资扩产贷款贴息资助项目资金申请书(2024年度).docx3.创新载体建设奖励项目资金申请书(2024年度).docx4.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项目资金申请书(2024年度).docx5.示范应用资助项目资金申请书(2024年度).docx6.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项目资金申请书(2024年度).docx7.“企莞家”平台系统申报指引.docx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