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分类专项分为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重点研发项目以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为主体,重点开展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二、申报条件(一)项目应具备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省和新乡市的产业、技术政策,合作单位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4.重大科技项目自筹研发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重点研发项目自筹研发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牵头申报和承担1个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2.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附件2)、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审计报告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按照《科研诚信承诺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顺序装订为一册,《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单独报送)五、受理时间及地点1.报送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推荐,六、咨询电话(一)项目指南咨询工业与信息技术科技科0373-5820676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373-5820665(二)申报业务咨询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0373-5820696(三)材料报送咨询市民中心窗口0373-5858760附件:1.2025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2.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3.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4.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5.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6.科研诚信承诺书7.项目汇总表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