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意见的通知【音频解读】城市更新项目配置住房意见的通知(穗建规字〔2022〕7号)-音频解读【文字解读】一、起草背景2020年9月,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规划计划管理、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配置中小户型住房、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整租“城中村”住房等制度,二、政策法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印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试点方案的函》(建保函〔2019〕2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穗府办规〔2016〕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21〕6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关于在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办〔2021〕12号)其他主要参考文件:—《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7号)—《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7号)—《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8号)以及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城市更新项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要求、配置方式、落实措施、监督管理等,规范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对规划节余建设量、复建安置区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中小户型住房分为四类:集体宿舍型—建筑面积一般在30平方米以下为主且人均使用面积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政策性住房户型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为主,复建安置区用于建设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复建安置区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25%,某旧村更新项目复建安置住宅规划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则7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小户型住宅等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复建安置全部住宅建筑面积的25%、即5万平方米,应明确配置政策性住房、复建安置区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原则性要求,一是更新项目商品住宅地块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审查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严格遵从项目实施方案和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明确的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要求开展相应的设计及审查工作,在规划条件核实中应对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