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政策修订情况,现对南沙区骨干人才奖(2023年度、2024年度)兑现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将《南沙区骨干人才奖申报指南(2023年度、2024年度)》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内容“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修改为“在本区实地办公”,二、同属一家集团公司(单位)的申报单位,同一申请年度均符合单位申报条件,可视作“同一单位”,其申请人数、奖励金额、营收等数据可合并计算,三、因上述政策内容调整而符合南沙区骨干人才奖(2023年度、2024年度)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由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汇总单位材料和所有申报人纸质材料,于2025年5月28日9:00—2025年6月4日17:00一次性提交至南沙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3—8号窗口,其余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补贴标准、办理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特此通知,附:关于开展南沙区骨干人才奖(2023年度、2024年度)兑现工作的通知(https://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0074973.html)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8日。